2014年8月12日 · 第一名条 为了加强电池产品汞污染的防治工作,保护和改善我国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特制定本规定。
2022年6月2日 · 自2021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和进口附件中列含汞产品(含汞体温计和含 汞血压计的生产除外)。 自2026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
2022年2月28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特制定了关于限制电池产品汞含量的规定。
2023年2月28日 · 第一名条为了加强电池产品汞污染的防治工作,保护和改善我国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特制定本规定。
2020年9月8日 ·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海关总署决定优化电池等进口商品(目录见附件1)质量安全方位检验监管方式。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货人在申报时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声明进口商品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并向海关提交电子版或纸质《企业质量安全方位自我声明》(模板见附件2)。 二、对
2024年7月5日 · 自2021年1月1日起,禁止进出口含汞开关和继电器(不包括每个电桥、开关或继电器的最高高含汞量为20毫克的极高精确确度电容和损耗测量电桥及用于监控仪器的高频射频开关和继电器)。
2018年6月13日 · GB24427-2009标准中对无汞电池和低汞电池的定义: 碱性电池(LR03、LR6、LR14、LR20、6LR61...):汞含量低于1ug/g,镉含量低于20ug/g,铅含量低于40ug/g的电池为无汞电池,汞含量(--),镉含量低于20ug/g,铅含量低于40ug/g的电池为低汞电池。
2018年1月3日,新加坡国家环境局(NEA)发布了NEA/HS/6.6通告,以更新《环境保护与管理法案》附录2第1部分(EPMA,第 94A章 )中对电池和钮扣电池中汞含量的限制。 该通告中包含多项重要要求,内容如下: - 加强对电池和钮扣电池中汞含量的限制,如表1所示。 表1. 对电池中汞含量限制的比较. - 2018年3月31日之前进口的符合现行标准的含汞电池在库存清空之前允
2016年1月6日 · 从电池汞含量检测备案工作实施15年的情况来看,进出口电池产品汞含量已经得到根本上的控制,生产商、出口商、进口商均已牢固树立相关责任意识和质量控制意识,目前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可基本确保电池产品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标准对汞等有毒有害